為了認真落實芙司紀(2009)22號“關于轉發(fā)川煤集團紀委干部作風督查情況通報的通知”精神,川煤芙蓉白皎煤礦黨委于2009年12月10日下午召開了黨委中心組擴大會,專題學習貫徹川煤紀(2009)10號“關于干部作風督查情況的通報”和芙司紀委通報精神,全礦副科級以上干部參加了會議。礦黨政就川煤紀委通報的干部作風問題逐一進行了對照檢查,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嚴格接待用酒管理。礦作出明確規(guī)定:(1)礦內工作用餐一律使用散裝白酒,不得使用瓶裝酒;(2)川煤及芙蓉公司來客一律使用川煤接待酒;(3)對外接待確需使用非川煤接待酒的,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請示同意;(4)今年底和明年初一律停止購買非川煤接待酒。
2、加強機關干部作風管理。機關工作人員上班遲到早退和中途溜號,在工作時間上網(wǎng)打游戲、看電影、聊天、看股市行情等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不僅損害了自身形象,而且在職工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對此,礦黨政作出規(guī)定:(1)要把機關干部作風問題納入部門工作人員當月的績效考核,由礦績效考核辦公室嚴格考核;(2)礦成立干部作風督查小組,開展經(jīng)常性的干部作風督查活動,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3)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工作人員要嚴格管理,嚴格教育,杜絕上班遲到早退、中途溜號和在工作時間上網(wǎng)聊天、打游戲、看電影等現(xiàn)象。
3、加強對各生產單位班前會的監(jiān)督檢查。針對有的單位班前會時間短、記錄不規(guī)范甚至無記錄、安全宣誓未按程序進行,以及班前會職工精神狀態(tài)差等問題,礦采取了針對性措施:(1)各單位值班領導必須按要求組織召開好各班班前會,保證班前會時間達15分鐘以上,并有會議記錄,安全宣誓必須聲音宏亮、整齊。否則,每次對值班領導罰款100元;(2)加強對各單位班前會的督促檢查,值班礦領導和部門值班人員必須每天對各單位班前會的召開情況進行巡查,礦機關科室部門安全包保人員每月必須有三次分早、中、晚班參加包保單位的班前會,幫助指導生產單位提高班前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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